泉州一季度电商实现“开门红” 网络零售额381.5亿元

本报讯 (记者刘倩 庄丹丹 通讯员柯丽萍)在科学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泉州有序引导电商企业复工复产,通过直播带货、线上展销、社区电商、网上超市、集采集送等创新形式,推动电商进一步发展。记者从泉州市电子商务中心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网络零售额381.5亿元,同比增长6.1%,增幅高于福建省8.5个百分点。3月当月,全市网络零售额184.7亿元,同比增长36.1%,增幅高于全省16个百分点。

来自第三方数据平台浪潮天元的统计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泉州市B2C(企业对消费者)网络零售额288.5亿元,占全市网络零售额比重为75.6%,同比增长7.9%,增速保持国内领先。农村电子商务表现也十分突出。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282.4亿元,占全市网络零售额比重为74.0%,同比增长8.0%,高于同期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增幅4.9个百分点。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0.3亿元,比增超三成。

为帮助电商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今年以来,泉州出台了系列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支持电商企业扩大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扩大出口、鼓励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支持企业开展新零售和餐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等,并对相关行业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截至3月底,泉州市网络零售监测平台店铺数量已达到33.6万家(包括实物商品、虚拟商品、在线餐饮和在线文娱);泉州市网络零售额全省占比37.7%,排名第一。

电商发展与物流密不可分。截至4月8日,全市共有物流企业722家,开工685家,货运企业复工率达94.9%。全市水路运输企业60家已全部复工复产,港口码头靠泊作业正常。快递行业更是电商发展重要一环。全市12个省级快递(区域)分拨中心、121家快递许可企业全部复工,1513个邮政快递营业网点全面恢复运营,全市2060个建制村的邮政普遍服务全部正常投递。从业人员返岗20321人,返岗比例达98.3%,截至4月8日,快递业务量已累计达到1.6亿件,同比增长22%。

泉州抽检多批次月饼全部合格 提醒:网购月饼须谨慎

原标题:泉州抽检多批次月饼全部合格 提醒:网购月饼须谨慎

­ 中秋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泉州抽检多批次月饼,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泽分局在月饼的生产、销售、餐饮环节中,随机抽取了20个批次样品送往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0批次月饼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洛江分局对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月饼专项抽检,共抽检月饼20批次,样品抽样项目全部合格,抽检覆盖了大润发、新华都、福客隆等6家大型超市。

­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月饼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39批次产品(生产环节9批次,流通餐饮环节30批次)。范围涵盖金玛国宾酒店、宝龙大酒店、永辉超市、麦都发展有限公司、爱乐食品有限公司等近20家受检单位,检测结果均合格。

­ 市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近日对鲤城区、丰泽区地面的悦华酒店、伍氏特香包、全芳面包花园、新华都、中闽百汇、永相逢等月饼生产及销售单位进行了检查。

­ 部门提醒

­ 网购月饼须谨慎 当心买到“三无货”

­ 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贮存、食用月饼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SC”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此外,网购月饼需谨慎,要与商家确认月饼的保质期,以防过期。同时为了方便维权,最好注意保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单、产品包装等。另外,如今微商制作的月饼销售也非常火爆,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确认商品是否合规,避免购买“三无月饼”。同时,月饼需注意储存。购买后应按照产品包装上载明的贮藏条件进行保存,打开包装后应及时食用。

­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欢迎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东南早报记者李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