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第一天” 孩子开心家长安心
原标题: 泉州鲤城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第一天” 孩子开心家长安心

学生参加南拳兴趣班
海峡网2月28日讯 (泉州晚报记者王丽虹 文/图)本学期,鲤城区6所小学作为试点学校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昨日,鲤城区实验小学开始推行,泉州市昇文小学将于下周一推行,其他学校这几天也将陆续推行。
昨日下午4时40分,在鲤城区实验小学操场上,几名体育老师正带着学生们学习南拳。三年七班的汪炜杰左右冲拳,侧身踢腿,一招一式都有模有样。
“我去年下学期报名参加了南拳兴趣班,每周四节课。”满头大汗的汪炜杰笑着说,他很喜欢南拳,有时候晚上回家做完作业,还会自己再练几下。对于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汪炜杰的母亲张女士十分高兴。张女士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上班,过去为了接儿子放学,总是下午3点就得从洛阳镇出发。自从儿子报名参加课后服务,她安心了许多,“每日下午4点多出发就来得及,时间上充裕了很多。”
据了解,本学期该校有800多名学生报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目前暂不收费,所需经费暂由财政予以保障。
泉州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81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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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泉州中院组织丰泽、晋江、南安、惠安四地法院开展第八次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张某力、孙某斌等81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

昨日,我市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恶案件。
泉州网5月14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杨源 王东飘 文/图)昨日上午,泉州中院组织丰泽、晋江、南安、惠安四地法院开展第八次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张某力、孙某斌等81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
宣判结束后,市中院召开专项新闻发布会,通报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据介绍,泉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强化重点工作,注重合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良好开局,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审案件13件181人,已审结8件124人;受理涉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73件377人,已审结55件292人;受理涉黑恶“保护伞”犯罪一审案件4件9人,已审结4件9人。
市政法委、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已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立案63件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0批17人。
典型案例一 强收“保护费” “黑老大”犯五罪
以张某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昨日迎来末日,落网的23人均被判刑。
据丰泽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张某力先后纠集了蒋某贡、李某、何某举等人与张某奇、田某东等(均另案处理),逐渐形成了以张某力为组织领导者,以莫某、何某举、蒋某贡、李某、王某强与张某奇为骨干成员,以王某军、田某与田某东等人为一般成员,人数众多、组织稳定、结构分明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在张某力的亲自指挥或者纵容下,采用打砸、威胁、勒索等暴力、胁迫手段,在丰泽区领秀天地、星光不夜城、花园酒店、仟禧会等繁华商圈、娱乐场所强收“保护费”、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受雇对丰泽区泉秀街某烧烤店进行暴力逼债,受雇在丰泽区东海街道民生银行大厦工地对工地工人进行恐吓,插手劳资纠纷;并组织成员在他人开设的赌场内赌博、看场、放贷,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没有制定明确的组织章程,但有公认的帮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购买了大量的砍刀、棍棒及三把枪支等暴力工具,由专人保管,多次使用上述暴力工具在酒吧、酒店等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与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对被害人身心健康、商家正常经营、员工工作生活及社会稳定安宁造成恶劣影响,已严重破坏丰泽区正常的社会秩序。
丰泽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典型案例二 刑满释放再涉黑 重判20年徒刑
刑满释放后,孙某斌不思悔改,继续为非作歹,并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昨日他一审被重判20年有期徒刑。
惠安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孙某斌为达到形成势力、非法敛财的目的,先后在惠安县崇武镇纠集、网罗了张某君、王某辉和占某曼(另案处理)等人形成犯罪团伙。2010年9月,孙某斌和该团伙成员因犯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孙某斌2015年8月刑满释放后,又拉拢、纠集陈某墨、张某君为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发展汪某明等人(另案处理)为犯罪组织的一般成员,陈某墨发展陈某波等人为犯罪组织的一般成员,张某君发展何某琛为犯罪组织的一般成员,最终形成了人数众多、组织稳定、结构分明、伴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先后在惠安县崇武镇辖区实施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其中,为称霸一方,多次积极参与众人成帮结伙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为逞强耍威风,多次纠集他人或单独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作案多起,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作案多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以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非法抽头渔利。
惠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法院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陈某墨、张某君等1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赖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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