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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乡村老师创意多 自制玩具校园课间成乐园

原标题:永春:乡村老师创意多 自制玩具校园课间成乐园

永春:乡村老师创意多 自制玩具校园课间成乐园

课间时,孩子们快乐舞动着用矿泉水瓶做的舞狮。

“学校位置偏僻,学生们多数是留守儿童,他们没有自己的玩具,作为老师,我很心酸,于是萌生出给他们做玩具的想法。”林美珍说,她所在的学校,是永春县蓬壶镇仙岭小学,一所典型的山区农村学校。

因为有林美珍的付出,孩子们的童年多了些童趣。她以闽南童玩为灵感,设计了10余种体育游戏器材;又以胶圈为材料,开发了二三十种胶圈相关的体育游戏……这些自制玩具的出现,让这座乡村小学的课间成为一个游乐场,充满快乐与活力。

老师自制玩具 鼓励学生多运动

2010年,林美珍从永春县城的小学调到永春县蓬壶镇仙岭小学支教,全校6个年级仅有10名老师,林美珍身兼语文、体育、音乐等多项课程的教学任务。

“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多,缺少家长的陪伴,我作为老师,要加倍关心他们。”林美珍说。她的关心,不仅仅体现在对孩子学习成绩、衣食住行等方面。体育专业毕业的她,十分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与体育运动发展。

林美珍告诉记者,孩子们自小就没什么玩具,上学后,学校受条件限制,也没能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玩具。课间休息时,大多数孩子留在教室里,偶有出来的,就是追逐打闹。林美珍开始思考,要怎么样才能把孩子们吸引出来运动呢?起初,她先把教室打造成开放性的空间,将玩具摆在后面,一下课,孩子们提着玩具就可以冲出教室玩了。

至于玩具,全部是林美珍自己构思,然后动手做出来的。“我的构思来源就是闽南民间游戏与民间传说。”林美珍说:“将闽南元素结合进玩具并引进校园,可以极大激发孩子们的兴趣。”

矿泉水瓶串出“舞狮” 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走咯……”上午10时许,下课铃声一响,孩子们冲出教室,手里提着各式玩具。其中,有一样玩具吸引了记者,这是由许多个矿泉水瓶串起来的“矿泉水瓶舞狮”,长条形的“狮子”由三根竹竿支撑着,三个孩子一人拿一根竹竿,上下左右舞动“狮子”,笑容洋溢在他们脸上。

“这是我和其他老师一起制作的小推车,很受孩子们欢迎。”林美珍指着一个由桶装水桶与pvc管道做成的小推车说。

不远处,一处小角落摆放的玩具很特别,它由许多塑料桶装的盆栽组成,盆栽与盆栽之间由pvc管道穿起,组成了一组“跳格子”,孩子们尽情在格子间穿梭、跳跃、追逐、打闹。

废旧胶圈做材料 独特创意获大奖

林美珍为孩子们设计的各式轮胎玩具,展示了她独特的创意。2013年,林美珍路过学校附近的一个轮胎店,看到一个男孩搬起堆放在旁边的废旧胶圈,在地上来回滚动,脸上乐开了花。她萌生了一个想法,尝试把胶圈结合到体育活动里。她一趟趟跑到各个修车店,收集别人不要的自行车胶圈,带回学校后,涂成五彩胶圈,变成好玩的呼啦圈。

后来,在家长的帮助下,全校120多名学生每人都有一个专属胶圈。尝试和创新不止于此,她将胶圈埋在地上制成马鞍,可以跳山羊,还可以障碍跑;胶圈与绳子融合,变成拔河用的绳子;胶圈连成一块儿,可进行青蛙跳跃;胶圈中间绑上木棍依次连接,可以锻炼孩子们的平衡感……

今年7月,第二届“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创新奖”优秀案例颁奖典礼在北京水立方国家游泳中心举行,林美珍凭借胶圈在体育活动中的运用,拿下了校园体育文化创新奖和活力校园国际交流奖,她带着自己和胶圈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记者 谢宜萱/文 丰晓飞/图)

泉州:流域水质是否达标成为奖补重要依据

本报讯(记者谢曦)2005年,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晋江洛阳江上下游流域补偿机制,打造了山区和沿海携手保护水资源的成功范例。近日,我市从资金分配要素、使用范围、投向重点等方面,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作了进一步修订,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据介绍,此次修订在资金的筹集额度、筹集方式、列支方向等方面未作修改,年度筹集资金额度仍为3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两江上游地区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以下简称“流域保护补偿资金”),相关资金管理主体也未变动。“调整主要体现在流域保护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最大的亮点就是把‘按流域水质达标情况奖补’纳入资金分配方式,更加注重实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具体而言,流域保护补偿资金将按“按因素切块分配”“按流域水质达标情况奖补”“鼓励支持多元化生态补偿”“支持重点项目”等4个方面来分配。其中,流域保护补偿专项资金50%(即1亿元)按流域水质水量、用水总量控制以及生态保护因子等3个因素占比切块分配给两江上游县(市、区)。而按流域水质达标情况奖补,则改变以往资金直接补助水环境综合整治具体项目的方式,资金分配主要以流域水质为依据,流域治理具体项目由两江上游县(市、区)根据流域污染源自行确定,资金统筹用于解决本地水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确保实效。

根据《规定》,考核流域清单为两江上游纳入河长制考核的县级以上流域。水质达到当年度考核要求的,按河流(段)长度≦10公里、>10公里≦30公里、>30公里≦50公里、>50公里≦100公里、>100公里等5档,分别给予每个考核断面奖补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当年度年均水质未达考核目标的流域,不予安排当年度奖励资金,已预拨的资金予以收回。

资金投向重点更加明确。《规定》要求上游县(市、区)用于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点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垃圾治理等的资金不得低于本地本年度所获得的按因素切块分配和按流域水质达标情况奖补资金的70%,确保资金主要用于流域污染源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