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一老人晨练时先被三轮车撞 又遭挂车碾压身亡

原标题: 南安一老人晨练时先被三轮车撞 又遭挂车碾压身亡

海峡网(泉州晚报记者陈灵 黄耿煌)昨日5点多,省道307线南安丰州段九日山附近发生车祸,一位老人被摩托三轮车撞倒后,又遭挂车碾压身亡。

现场目击者告诉记者,他早上6点多上班路过事发路段时,看到车道上躺着一名盖着毯子的死者,毯子边渗出鲜血,死者身后有一道黑色的刹车痕迹,旁边便是斑马线。据围观群众介绍,撞倒死者的是一辆大挂车。记者了解到,死者是丰州一位61岁的阿姨,平时有四五点起床出门锻炼的习惯。

昨日下午3点,南安交警大队通报称,事发后6个小时,警方便侦破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据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挂车司机邹某报警,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了肇事的摩托三轮车。监控显示,三轮车司机停车查看倒地的伤者,发现其一动不动便立刻逃逸。为了避开附近监控,他还关闭摩托车灯,改变回家路线。民警往前调取监控,试图查看事发前肇事三轮车的轨迹,发现三轮车从丰州菜市场路口出来。经现场摸排和调查,民警锁定嫌疑人为傅某铁(男,44岁,丰州人),后到其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门口找到肇事三轮车。

目前,傅某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拘,挂车司机邹某也已被控制,具体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今年年底前 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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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11日讯(泉州网记者林书修)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泉州转发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下发的通知,决定全面推开福建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明确在今年年底前,力争实现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程建设项目自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日起,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含流动性、临时性),直至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通知要求,按“谁概算,谁保障”“谁预算,谁计取”原则,明确费用计提,保障落实工伤保险费。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伤保险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中。各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参保申请和工伤认定时,实行“优先参保”,做到“快认快结”。同时,要严格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保“先参保,后开工”,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开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